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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7-01-25 18:01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4〕10号),组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0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绩效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组宣科、纪检监察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审计科。
        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的相关政策。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区政府授权,对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的责任;负责本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的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按照区政府授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47人,实际45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发挥国有企业功能作用,全力服务区域发展
    一是加快功能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功能区开发建设的进度安排,CBD公司完成CBD核心区地下空间、文化设施建设任务,稳步推进清华大学代建项目建设。望京综开公司加快推进中关村朝阳园西区、北区基础建设,推进土地上市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优质项目入驻。世奥公司在配合完成国家速滑馆用地拆迁腾退,完成国家网球中心综合配套服务楼修建,开展南体育园选址重建。昆泰集团完成昆泰嘉瑞中心项目公寓楼、大望京国际科技绿化商务区景观公园项目建设。优化区域路网结构,宝嘉恒公司加快推进以化工路、东坝南二街西段、化二东侧路、双桥路等道路拆迁工作。朝开公司加快推进社科院东坝职工住宅代建项目、朝阳区档案馆代建项目及甜水园二期危改等项目建设等。
    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城市化。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昆泰集团完成湖光壹号项目建设,推进孙河湿地公园项目、二外附中西侧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朝开公司推进酒仙桥项目建设,先期开工的一期电子球场地块达到入住条件;加快推进奶西村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配合乡政府开展拆迁腾退工作。CBD公司完成永安里项目完成预签协议工作、化石营项目落实拆迁补偿方案及房源。
    三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土地合理利用、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落实市、区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国有企业土地合理开发利用、环境整治、国企宿舍区腾退和煤改电等工作,为服务区域发展做贡献。
    四是做好融资保障。发挥国资中心融资平台作用,拓宽融资渠道,为功能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区属企业自身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吸引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规范运营朝阳区城乡结合部产业引导基金;契合朝阳产业发展需求,做优朝阳国资创新投资基金,扩大基金规模,提升资金效能。其他企业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融资,解决自身资金需求。
    2、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积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多种途径与津冀对接,在产业转移、合作发展上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区属国有企业在功能疏解任务中要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在继续完成潘家园和图书批发市场项目基础上,将疏解重心向农副市场方面倾斜,对疏解任务加强跟踪服务和协调,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二是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引导和培育国有企业发展符合北京城市定位、符合朝阳经济特征和转型升级趋势的文化创意、金融服务和科技产业,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京客隆集团加快社区生鲜店改造和新店开发,加速拓展批发业务格局,扩大规模。世奥森林公园、朝阳公园加快推进智慧公园建设,构建以游客为中心的智能游园环境。弘朝伟业公司推进菜市场的升级改造、规范管理,引进蔬菜直通车进社区等,满足居民需求;下属融川公司适应市场需求,推进跨境电商业务。金朝阳公司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契机,调整租赁结构,整合资产资源,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副食公司盘活存量资产,继续推进平房综合楼项目建设。
    3、深化国企改革,不断提高国资监管水平
    深化国企改革。一是加快推进改革配套政策研究实施和改革试点工作。对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任务,加快改革配套政策研究实施工作进度,推进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试点工作,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二是稳步推进国企改革改制。继续推进昆泰集团、CBD公司和副食公司下属富安小额贷的上市相关工作。加快公司制改革,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弘朝伟业公司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研究推进国有资产资源整合重组。
    加强国资监管。创新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手段和方式,推进国资监管向管资本转变,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加强产权管理。加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有、变动登记,夯实产权管理基础。加大国有股权和实物资产处置监督力度,加快推进昆泰大望京2号地项目转让事项,京客隆转让平房房产、下属朝批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事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开展系统企业领导人员离任及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针对性地对系统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全面审计,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督促审计成果落实;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审机构,完善内审制度。三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出台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建立与监管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推进企业负责人分类考核,开展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深化财务监管,防范重大财务风险。四是稳步推进国资预算工作,做好2017年应缴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和上缴;坚持国资预算资金拨付与企业项目资金需求同步,提高国资预算资金使用的时效性;继续推行国资预算项目“前中后”工作模式,推动企业自主开展后评价工作,提高企业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4、深化党建创新,不断提高国企党建科学化水平
    一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抓班子强队伍,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切实加大企业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力度,探索企业领导人员提前退出机制。加大干部队伍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跟踪做好企业(总)经理助理的跟踪考察培养,探索跨岗位、跨企业的轮岗交流机制,进一步抓好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分层分类的原则,完善符合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点的培训模式,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是积极推进国企党建创新。巩固和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基层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模式,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将企业精神、文化、制度融入到企业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中,把现代科学管理经验运用到党建活动中,促进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融合。要加强对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领导,通过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集体协商制度等,促进企业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通过完善责任清单、落实全程记实、开展述责述廉、规范责任制考核等手段,加强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等,严明纪律和规矩。突出监督重点,整合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等监督力量,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5、增强责任意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和“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系统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化运用力度,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确保企业和谐稳定。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270.0680万元,比2016年979.110万元增加290.9580万元,增长29.72%。其中:财政拨款1270.0680万元,比2016年979.110万元增加290.9580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977.9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7.0%,比2016年735.42万元增加242.54万元,增长32.98%。主要原因为:依据《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
    (二)项目支出预算292.108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3.0%,比2016年243.690万元增加48.4180万元,增长19.87%。主要原因为:根据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各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9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29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5.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1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0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8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878万元,支出12878万元。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预算02表)

3.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预算05表)
 
6.部门预算收入表
 
7.部门预算支出表
 
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